辽宁鑫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9月6日,是经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审批的普通合伙企业,执业证书编号:21070319,营业执照注册号:912107020762663310,事务所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事务所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三段18号,地处锦州市繁华中心地段,交通发达便利,地理位置优越。事务所拥有260平方米的2层办公场所,分会审部、税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部等多个工作部门,配有专用的鼎信诺审计软件和彩喷机、复印件、扫描仪、摄像投影仪等先进的现代化办公技术设备。

    辽宁鑫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专业的人才队伍、先进的审计理论体系以及规范的专家管理团队。其中:中国注册会计师7人,中国注册税务师1人,高级会计师2人,中级经济师2人,工程造价员1人,审计助理人员11人。专业的人才队伍先后承接并公平、公正的实施了各项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和离职、离任审计,并参与了部分司法审计工作,取得报告使用者的一致好评。

    辽宁鑫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设有合伙企业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审计实施细则和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事务所一直奉行“独立、客观、科学  公开、公平、公正”的审计原则,始终坚持“恪守诚信、务实创新、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从事着企业的会计报表审计、注册资本的验证、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特别是在“营改增”过程中承办了改增企业的会计、税务咨询服务业务。

    事务所的具体业务类型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2016年以来,围绕着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行业“创新服务年”主题活动,我所面对行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面向国家建设对行业的紧迫需求,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创新导向,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着力实现以下目标:

    树立创新驱动发展理念    充分认识新常态下行业发展面临的风险、问题和挑战,自觉弘扬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坚持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坚持走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推动服务品种优化、服务质量升级转变。

    丰富专业服务供给     适应脱贫攻坚、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财税体制改革、“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改革主题和国家战略的新需求,将行业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着力提升专业定位和职能定位;大力开拓资产清查、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碳排放等新兴业务领域审计鉴证业务;大力开发投融资咨询、税务筹划、内部控制设计、风险管理程序设计、财务信息系统设计、供应链优化、企业估价等非审计服务。

    创新专业服务方式   大力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提高鉴证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实施“互联网+”战略,探索承接企业、事业和政府部门业务外包服务,开展与专业服务其他行业的合作,培育专业服务产业集群。

    探索支撑行业创新发展的制度机制   将创新要求融入事务所内部治理和管理,健全体现创新创造价值的薪酬分配、人力资源管理和晋升等制度。将创新要求融入行业管理服务之中,健全行业专业标准和专业咨询服务机制,贯彻落实审计报告模式改革;创新专业服务市场定价机制;完善行业监管机制,促进事务所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改进法律援助措施;完善行业人才培养机制,提高行业人才职业化水平。

    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新方向,我所及时的申报并入围了省财政、锦州市、盘锦市、盘山县、鞍山市、北票市、朝阳市等多家购买社会中介服务库。

    辽宁鑫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是集人才、经验、技术、创新于一体专业审计中介机构。2016年,事务所陆续实施了规范的“五部一所长”管理模式,聘请了资深专家顾问,建立了事务所党小组、事务所工会委员会和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及理论业务学习领导小组。在实践中,审计理论与审计实施方法逐渐与国际惯例接轨;在承办业务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维护会计师行业形象,保证提供的社会中介服务质量,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